2012年4月21日 星期六

「希望」是要靠「自己創造」的!

4月21日又到了週末假期了,但今天可不得閒,因為我下星期天就要參加學會的三級考試,到現在還沒準備,早上就載著育霖一起到圳頂圖書館看書,看書前,到好朋友李湘台老闆的早餐店吃美味早餐,看書的時間過得很快,才準備了三分之一就過了一天,晚上到隆德組參加座談會,兒子宸豪作座談會中擔任司儀。
座談會中,看到一篇文章非常好,內容是談到「希望」,作者請教過許多經營者如何超越困境,大多是回答:「希望不會從天而降,而是在深感苦惱、拼命地掙扎當中發現的。」,讓作者體認到「希望」是要靠「自己創造」的,而不是別人「給予」的,如何「創造希望」呢?作者介紹創造希望有四個要點:那就是「心願」(就是願望、想法)、「某事」(具體目標)、「實現」(方向、準備)、「行動」(具體行動和實踐)。作者也提到,當事人可以審視自己過去失望、挫折,並將其說出來,心裡一定很難受,但超越失望的人,談起希望更具說服力,能讓人產生共鳴:「啊!原來他也曾和我一樣痛苦。」太順利的故事一點也不有趣,超越失望、挫折而建立的希望,才是有吸引力的故事。最後,作者強調:失望、挫折是創造希望的要素,社會應該要多給年輕人「沒問題」的訊息,活著就有希望,而且不要人云亦云,而是根據自己的經驗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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